【香港冷知識】六七十年代香港警察的腐敗情況

香港本土

「內部調查不足以改變警隊的腐敗,最後除了成立廉政公署外,警隊進行了重大的架構重整及制度改革,使貪腐問題逐步解決」

俗語有云:「好仔唔當差」,這句俗語源於6、70年代香港警隊的貪腐文化。香港市民對當時警員品格的不信任,警察更被市民譏諷為「有牌爛仔」,意指警察的法律地位就如警察做壞事的盾牌。

提起四大探長,每位長輩更是口若懸河,紛紛訴說他們所知道有關四大探長的故事。究竟當年警察的貪腐文化因何而起,最後又如何被整頓,今日就和大家回看歷史,以史為鏡。

#早期警隊:
香港開埠初期已經通過法例成立警隊,第一間警署位於中環荷李活道,所以又俗稱大館(現「大館」所在地)。早期警隊除了公共安全外,亦要負責出入境、海關、消防、簽發牌照、郵政、稅收等事務。當時英國對香港島的行政區劃主要分成四環(上環、中環、下環、西環),每個環頭都會有相關的華人警察領導,稱為探長。

雖然在警隊主要職位均由英籍警官擔任,但由於文化及語言關係,加上華籍警察在社會上有重要影響力,所以高層極需要依賴他們的協助。探長和其管轄地區人士的關係微妙,只要地區人士干犯不嚴重罪行及不影響中上層市民,偏門行業不會受到太大壓制。在相互配合下,建立起另類的默契,極少發生嚴重罪案。

#貪腐時期:
自1950年代起,警隊在探長之上增設了總探長一職,總探長有權力調動全體的偵探人員。在增設總手探長前,三合會問題分別由各區的探長負責處理,所以地區勢力均衡,但自從呂樂升任為香港區總探長後,使原本分散的幫派都隨從於呂樂一人控制。

原本為香港地域性的社團,慢慢壯大演變成三合會,例如由安樂汽水廠工會組織的演變而成的和安樂(水房)、原為進行情報工作的14k、中上環一帶低下層勞工所成立的五邑人士工會和合圖,以及由國民黨軍銜的抗日軍官向前成立,以潮州水上人為主的同鄉會新義安,都是在當時得以壯大。

1960年代,雖然香港報章上經常可以看到探長連環破案的消息,但實際上該些活動都是警察和黑社會合演的戲碼。配以1960年代初出現的大龍鳳劇團而引申出「大龍鳳」一詞,意指虛構不存在的事實,從而獲取他人的認同、贊許、同情等,以至於實際利益。

根據皇家加拿大騎警所發表的《三合會及其他亞裔有組織幫派》報告,當時有35%的香港警察有三合會的背景,警隊被黑社會滲透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基層華籍人員全順從於總探長,連警務處處長亦無法有效地指揮警隊。

#民怨爆發及警隊改革
在社會強烈的不滿下,加上市政局議員葉錫恩及香港傳媒的輿論壓力,迫使香港警隊內部成立了反貪污部。政府亦嘗試著手草擬反貪污法例,時任港督戴麟趾卻堅決拒絕成立獨立反貪污機構,無法改變集團式的腐敗。

戴麟趾卸任後,麥理浩接任港督,隨即領首大力打擊貪污。運用警察職權而貪斂大筆財富的葛柏案,更迫使麥理浩在1974年成立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取代「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反貪污部,使不少探長紛紛申請提早退休,移民外地以免被清算。

但改變的道路並不簡單,1977年,數千名警務人員及家屬遊行至香港警察總部舉行聚會,部分警察更在事後衝擊位於金鐘的廉政公署執行處。麥理浩曾向駐港英軍詢問能否提供協助,但軍隊高級表示反對,使麥理浩改為特赦令,特赦於1977年1月1日以前所有涉嫌貪污而未被檢控的公職人員,並表示特赦令只有一次。多名總探長及探長淪為香港通緝犯,包括韓森﹑藍剛﹑呂樂和顏雄等四大探長。

同時,立法局修改《警隊條例》,授予警務處處長權力,可以即時革除任何不服從《警察通令》和《廉政公署條例》的警務人員。事後,三名內英國的高級警官組成了獨立的委員會,並就警力及警務處架構提出多番改革建議,並獲政府全數接納,亦令香港警察在1997年回歸前被譽為「亞洲最精良的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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