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冷知識】美國的萊溫斯基事件

歷史與由來 世界文化

政客的說話有多少是信得過?相信生活在香港的大家都深深明白。第四十二屆美國總統克林頓,曾經就因為自己的大話被揭穿而爭點下台,究竟發生什麼事?

1998年1月26日:「I did not have sexual relations with that woman, Miss Lewinsky.」「There is not a sexual relationship, an improper sexual relationship, or any other kind of improper relationship.」

1998年8月17日:「Indeed, I did have a relationship with Miss Lewinsky that was not appropriate. In fact, it was wrong.」

以上的說話都是出自克林頓本人,以表示他和萊溫斯基(Monica Samille Lewinsky)的感情。

1996年,時任美國總統的克林頓和白宮實習生萊溫斯基在認識後發生秘密戀情,由於萊溫斯基的上司擔心萊溫斯基和總統關係過於親密,於是將萊溫斯基調往國防部。

萊溫斯基在國防部工作的時候,認識了琳達特里普(Linda Trippl)並分享她與總統之間的事情,被琳達秘密將對話用電話錄音。不過,期間並無任何事情發生,萊溫斯基亦在1997年12月離職。

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不過,隨著克林頓被前僱員起訴性騷擾 ,事情在1998年曝光。為了証明克林頓的人格有問題,控方律師收集一切有關克林頓的桃色傳聞 ,令他和萊溫斯基的關係浮面,但克林頓和萊溫斯基在公開場合和庭上宣誓都否認二人存在性關係。

知道真相的琳達不願意作出假口供,並將兩人關係和盤托出,加上手頭上的錄音,以及萊溫斯基保留著含有克林頓精液的藍色連衣裙,令克林頓不得不承認關係,他亦因而被議員提出彈劾 ,指責他在庭上提供偽證,成為第二位被嘗試投票彈劾的美國總統。

克林頓曾經說過,性交應該不包括給予口交,他只是接受口交,不存在有性關係,所以否認偽證罪,民事法官判罰克林頓提供誤導性證供,罰款九萬美元和藐視法庭的罪名。至於在彈劾方面,雖然他最終亦以些微票數之差成功判以無罪和避免彈劾,不過,事件在當時已經成為 國際性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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