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冷知識】異體字的分別

語言

可能大家都不知道,香港和臺灣居民的身分證上有一個很特別的分別,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了。究竟哪一個「分」字才是正字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在甲骨文中只有「分」字,並沒有「份」的出現,形狀就像刀把一件東西切成兩半(見圖)。所以古時是先有「分」字。

而「份」其實是由「分」衍生出來的。「分」有兩個讀音:fan1 和 fan6。前者可解作為分開、分離、分辨等。而後者可解作整體的一部。所以「份」的出現是因為「分」有兩個讀音,加上「亻」旁以作區別。

其實秦代的《論語》是出現過「份」字。古時的「文質彬彬」是寫作「文質份份」,但仍然是讀作ban1。而「彬」是後人追改。至於現代用法的「份」是很近代才被正式記載於字典。

簡單地說,讀作fan1時,必定是寫作「分」。而讀作fan6時,也可以寫作「分」,但只有以下條件下才可以寫作「份」:

1. 整體的一部,如「部份」。
2. 量詞,如「一份」。
3. 年、月、省之後,如「月份」、「年份」、「省份」。

所以從正字及意思來說,應該是寫作「身分證」,並不能寫作「身份證」。因為當中並沒有以上三個意思。當初英殖時期,香港政府是用了「身份證」作官方中文名稱。雖然香港政府在1991年曾經計劃過復古為「身分證」,但後來引起很多爭議,最後政府維持原有寫法。

雖然語文可以說是約定俗成,但中文字的歷史源遠流長,知多一點正字小故事也沒有壞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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