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冷知識】光市母女殺害事件

歷史與由來 世界文化

「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如果一個強姦犯在判刑後說出上述的說話,你認為他有懺悔感嗎?

1999年4月14日,18歲的福田孝行假扮成水管檢查工人,進入23歲女受害人本村彌生的家,並且企圖強姦。由於受害人激烈反抗,福田孝行緊按本村彌生的頸部令她窒息。當受害人死亡之後,他並無停止她的行為,並對受害人姦屍。

由於擔心本村彌生會突然醒過來,所以他用索帶綁著本村彌生的屍體和封緊她的鼻。在姦屍的過程,本村彌生11個月大的女兒一邊大喊,同時不斷爬向母親屍體,於是福田孝行將女嬰多次重摔在地下並將她勒死。事後,他偷走受害人家中財物,將兩人的屍體放在收納櫃中。

當本村彌生的丈夫回到家,看到家中亂作一團,亦看不到母女二人的蹤影,於是嘗試尋找家中的每一吋角落,打開櫃的時候,先後在上下層發現妻子和女兒的屍體,並報警求助,並在四日後捉拿福田孝行。

辯護的時候,辯方宣稱福田孝行由於缺乏母愛,所以將受害人緊抱至死,並因為看過一本名為《魔界轉生》的小說,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身體,就可以令受害人起死回生;同時,他認為在女嬰頸上綁上蝴蝶結可以令她停止哭泣,將兩人放在收納櫃是因為相信多啦A夢的存在,認為多啦A夢可以幫他解決以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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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庭之前,辯方律師更教導福田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說出:「真是對不起,我做了沒法原諒的事情」,以營造自己真心懺悔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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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況下,以上所有罪行加起來會在日本有很大機會判以死刑,但由於福田孝行犯案時只有18歲,未達當時20歲的成人年齡(於2018年才改為18),所以屬於少年罪犯,獲酌情處理。同時,福田孝行犯案後,更有多名律師為了成名而組成二十多人自願幫他辯護,引起社會民眾憤怒。

多次判決後,福田仍是被判處無期徒刑,在追查之下,發現福田曾經數次寄信給朋友,除了包括段首的文句之外,亦包括:「表現良好的話,頂多七至八年就可以出獄,你們要開盛大的派對歡迎我」「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信件曝光後,福田被重審判以死刑,現時一直被羈押在拘留所等待處決。

對於少年犯所犯的罪行,究竟是應該一視同仁,還是應該酌情處理,抑或是要視乎案件嚴重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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