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name is Sky︱#美國法律不允許的英文名】

世界文化

你見過最驚喜的英文名是什麼?Banana?Zombi?還是Mosquito?

改一個具創意的英文名的確會令人增加記憶點,但即使你再有創意,有些名字在美國也不能註冊。

根據美國各州法院的規定,有一些名稱因冒犯性或易造成混淆而被法院裁定不可用。以下十個名字就是例子:

- @(符號)

- 純數字(例如「123」)

- Adolf Hitler(阿道夫·希特拉)

- III(三世)(如非傳承名不得單獨使用)

- King(國王)

- Queen(女王)

- Majesty(陛下)

- Messiah(救世主)

- Santa Claus(聖誕老人)

- Jesus Christ(耶穌基督)

部分州法院認為,這類名字可能冒犯宗教、假冒官職或讓人誤解身份,也有可能讓小朋友在成長過程中面對不必要的困擾與欺凌。

所以有創意是好事,但起名字還是要想清楚,大家在生活中又有聽過甚麼令你難忘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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