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冷知識】藝術作品拿錢逃跑

歷史與由來 人物傳記

藝術界經常有一些破格的作品,有售賣自己糞便的藝術家之糞,也有用維也納的蔬菜樂團,但拿了政府錢後逃跑,也能算是藝術?

丹麥的奧爾堡現代藝術博物館在2021年聘請藝術家延斯.哈寧(Jens Haaning),希望他能為新展覽重新創作《丹麥人平均年收入》和《奧地利人平均年收入》兩幅舊作,用來展示兩地人民的收入差異。

哈寧在舊作中將鈔票黏附在玻璃畫框內,藉鈔票量多寡形成對比,這次博物館向哈寧提供約84,000美元價值的現鈔作為素材。

事後,哈寧提交了兩幅空白作品並命名為拿錢逃跑(Take the Money And Run),引起藝術界熱切討論,博物館認為他違反合約,向他追回現金。

哈寧則聲稱自己交出的是一種「行為藝術」,不認為自己有盜竊成份,因為他違反合約本身就是作品的一部分,正正因為博物館報酬太低,才讓他產生了這個藝術靈感。

這是藝術還是盜竊?如果下次借完朋友錢的話,不知又可否當成是一樣藝術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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