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冷知識】古希臘的性工作者層級

歷史與由來

所謂笑貧不笑娼,娼妓歷史源遠流長,在古希臘更是日常生活一部分?

古希臘法律嚴禁男人與女子發生婚外情,罪名與強姦無異。假如對方是有夫之婦,如果捉姦在床,丈夫有權殺死姦夫。

由於古希臘男人一般在30歲左右才會成婚,年輕男子想跟女子發生性關係,只能找性工作者解決,性工作者分成了不同等級:

1. 賣春婦 (Pornai):
源自文字πέρνημι,有「販賣」的意思,屬於最低級,一般為奴隸或被販賣的人口,在妓院工作,收費便宜,主要對象為窮人。

2. 自由妓 (Independent prostitutes):
會於街上自行兜攬生意,屬於自由身,有的是贖了身的賣春婦,有的是貧窮的寡婦,她們會在街上兜攬生意,鞋底也會印上「跟著我」等挑逗字眼。

3. 交際花 (Hetaira):
屬最高級的妓女,她們受過教育,能夠跟文人雅士談笑風生,由於服務對象都是達官貴人,故她們收入可觀,揮金如土。

4. 男妓 (Male prostitution):
大多數服務對象都是男人,也有部分招待女生,通常只由青少年擔任,原因是當他們成年後生出的體毛會令顧客反感,是一份年輕男士的職業。

儘管有分不同層級,古希臘人也會稱性工作者為「撲地人」,意思是可以就地為嫖客提供服務,無論是男或女,成為娼妓都是為勢所迫、或是希望過上更好的生活,相信與現代的情況也是大同小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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