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冷知識】澳洲工程師起訴前僱主借屁迫他辭職

職場

遇到有一個好上司是福氣,那遇到一個差上司則隨時有機會聞臭氣?

2017年,工程師大衛·興斯特(David Hingst)在澳洲法院入稟控告他的上司格雷.辛格(Greg Short)在整個星期內不斷放屁,迫使他離開公司。

興斯特指出,上司經常在一間細小、沒有窗戶的房間放屁,而且每天會放五六次,屬於職場欺凌;而公司一直容忍這做法是一種串謀行為,故索償180萬澳元。

上司在作供時指出,自己有腸胃氣脹的問題,工作期間的確有放屁,但絕不是故意的。

經過18天的審判後,法官認為也許放屁是個不恰當的行為,但不等於欺負,最終撤銷訴訟。

興斯特不滿意裁決,並對案件提出上訴,但上訴庭不予批准,事件則告一段落。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有遇過刻意對你放屁的朋友嗎?又有方法証明他們是刻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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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個屁而離開國家七年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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