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天堂?可以合法避稅?

By CK Tax 展群稅務 | 2018-10-07 | 金融與商務

很多讀者對合法避稅都比較好奇,經常收到讀者查詢避稅港 (tax haven)和避稅天堂(tax heaven)是否同一個地方? 其實兩者都是一樣,泛指一些低稅率,少當地政府規管的地方,當中包括:巴拿馬、英屬維爾京群島 (British Virgin Islands)、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等太平洋;大西洋的小島國家,其實他們的土地面績並不大。BVI為例,土地面積只有大約150平方公里(相等於兩個香港島的大小),人口只有約2萬人,可想而知其實大部分在BVI,Cayman開設的公司都屬於離岸公司,並非東主會親身飛去巴拿馬享受陽光與海灘這麼寫意。

 

圖片來源: Pixabay.com

一個土地小,人數少的避稅港,為何會吸引如此多外國人去開離岸公司呢?

BVI為例,無他,因為BVI屬於英聯邦成員國之一,用英國普通法為依據,很多法律上的處理方法都可以引用普通法的案例。例如:某君在英國打嬴官司,該案例可以適用於香港、澳洲、新加坡或者BVI 等不同地方,令投資者有以往案例支持。法律上增強開設BVI公司的信心。

所以都反映為什麼某些地產富豪特別喜歡投資英聯邦法律體系的國家,例如:加拿大油廠、澳洲葡萄園、英國房地產等等。因為將來萬一將來要打官司,他們背後熟悉香港法律的律師團隊,以引用普通法的案例去支持,減少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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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成立BVI公司之後,股東毋須繳稅給當地政府。BVI和香港同樣是沒有外匯管制,每年需要申報的資料又不多。所以吸引很多人透過開設BVI離岸公司做稅務籌劃,或者隱藏股東身份,由於不用提交財務報表,又不需要納稅,以往的做法都是可以隱藏海外資產。

 至於其他避稅港的稅務政策都是大同小異,所以很多跨國企業或者高資產人士都會借離岸公司將收入搬黎搬去,從而將高稅率地方賺到的錢搬去低稅率、或者零稅率的地方。常見例子包括有美國大型電子企業, 他們將所有利潤放在海外公司(特別是愛爾蘭),在美國稅改之前,只要海外公司不將錢運回美國,就不需要納稅。如是者,該企業在海外地區賺到錢後,美國總公司都是長期沒有錢,要不斷問海外公司「借錢」, 再透過海外公司還債。

 有趣的是,由於香港出名稅率低,稅種少(無資產增值稅、無遺產稅、無股息稅),曾經一度被歐盟列入避稅港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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