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該萬死? 被判死刑真的會死?

By The Bone Room 存骨房 | 2018-07-31 | 社會科學

1996年1 月25日,西方最後一位被判處吊頸的死刑犯,William Bailey正式行刑。他因為犯下雙謀殺(double homicide)而被判刑。行刑當天,他拖著220磅的身軀,踏上23級樓梯到刑架前面。隨後,他被套上黑色頭套及繩圈。隨著腳下的夾門打開,他的身體因為於腳上綁上的額外重量往下墜。他正式跟隨了前面數以萬計的死刑犯,成為命喪吊架的一員。

圖片來源: theboneroom.blog

1726年,一名法國人 Cesar de Saussure 在倫敦親自目擊一次吊頸行刑。他詳細紀錄了行刑的經過:

「被處決的囚犯穿著平常的衣服外,還套上了額外的白色襯衫及戴上了帽子。他們兩個兩個被綁在一起,放在車上。這些車都被看守著並被不同的警察拿著武器騎著馬監管。…家屬被批准前往車邊去道別,直到時間到。時間到後,所有有關人員都要離開車廂,並由行刑者為死囚蓋住眼睛及臉。隨後,並會指示馬匹開始行走。(當馬匹開始行走時同時也會拉動囚著死囚的箱子的底板,令囚犯瞬間往下墜,繼而死亡)。

在18世紀後期,被判處吊頸死刑的囚犯要死都視乎很多不同的因素:繩結的鬆緊、繩子、往下墜的重力等。而又恰巧,在這段時間所有這些因素都沒有達到完美的設計。一直以來,吊頸甚至勒頸都是希望以外力造成舌骨(hyoid)骨折繼而造成快速死亡。但在十八世紀的他們,大部分這些時候被判處吊頸的都不是瞬間死亡。取而代之的是慢慢地窒息而死,他們的頸椎甚至舌骨都沒有骨折,肺部亦依然運作,那名犯人就可以懸掛著,於吊架上大約30分鐘才正式死去。就算如此,也不一定會死去!歷史上的確有相關案例,犯人在吊架接下來送到解剖檯上後,在解剖時醒來!

圖片來源: metropop <不只「通櫃」— 監獄 謎團的真相與禁忌>

20世紀的「繯首之刑」本身是希望以速度戰勝以前的吊頸做法。改良這「繯首之刑」設計的專員他們知道控制呼吸的神經位於頸椎第三到五節,只要沒有空氣能再走入肺部,就能在數分鐘內死去。因此,他們設計以令頸椎的第一節及第二節脫臼,而其中一個附帶的骨折就是舌骨斷裂。因此,有說法稱舌骨骨折為吊頸人骨折(Hangman’s fracture, 此為直譯)。

圖片來源: wikipedia

不過,是否真的如名稱所顯示,這種骨折只發現於吊頸的人身上呢?其實不是啊!詳細就留待下回分解。

 

參考資料:

Cesar de Saussure, A Foreign View of England in the Reigns of George I and George II (1902), reprinted in: Charles-Edwards, T. and B. Richardson, They Saw it Happen, An Anthology of Eyewitness’s Accounts of Events in British History 1689-1897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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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骨房是儲存了研究用骨骸的資料室。此為任何跟骨頭、人類學、法證科及其亞洲文化的中英雙語平台。這專頁跟網誌都由李衍蒨(人類學碩士及法證/法醫人類學及法醫考古學碩士)主理。Nothing but bones. Bilingual social platform for skelet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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