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孖女科學世界 Twins Science World | 2020-08-24 | 醫藥健康
大家這段時間有留意香港新聞的話,應該會看到一篇讓人揪心的報導,24歲的女生犖晴自小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長大後惡化為嚴重性再生障礙性貧血(Severe aplastic anemia ),雖然去年接受了非親屬造血幹細胞移植,情況曾一度好轉,但因為罕見併發症「肺靜脈血管閉塞」,肺功能跌至0%,需要以體外人工心肺機支撐生命,只有雙肺移植才能為她帶來希望。(最新消息:犖晴已完成雙肺移植手術,手術過程順利,正於心胸外科深切治療部接受監察!)
目前香港衞生署設立了一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方便有意捐贈器官者自願登記,使他們在身故後捐贈器官的意願得以妥為記錄,而可作移植用途的遺體器官和組織包括腎臟、肝臟、心臟、肺、眼角膜、骨骼及皮膚。可是,儘管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不時宣傳器官捐贈,至今已登記的人數約有32萬人,但因為不同的原因,結果每年成功移植的個案並不多,仍有不少病人正等候重生的機會。
對比腎臟和肝臟,雙肺/單肺移植的成功個案十分罕見,雖然最近情況好轉(由2010年的2宗到2015年15宗,至2019年的7宗),但現在仍有25人等候,平均等候時間為16個月,當中約20%病人在等候期間離世。目前,犖晴在O+血型等候肺移植病人輪候名單排第一。為何雙肺/單肺移植這麼困難,主要有幾個原因。
1.不可活體捐贈
腎臟和肝臟可以活體捐贈,但肺部不可以。人體有兩個腎臟,若健康的人失去其中一個腎臟,腎臟仍可在身體發揮其功能,包括維持體液的平衡、調整血液中的礦物質、過濾毒素等,因此經醫生評估情況下,活體捐贈者可以將身體的一個腎臟捐給有需要的病人,瑪麗醫院於1983年便開始活體腎臟移植服務,技術可謂十分成熟。至於肝臟,雖然人體只有一個肝臟,但因為肝臟有再生功能,所以活體捐贈者在醫生評估後,可以將部分肝臟捐出,而身體肝功能亦不會太受影響。不過最近有研究指出,活體捐贈者將來遇上問題的風險較高,所以普遍都會鼓勵遺體捐贈。
2.年齡限制
肺部移植的年齡限制比較嚴謹,以香港為例,65歲以下腦死亡人士才可捐贈其肺部,而腎臟是70歲,肝臟更沒有年齡限制。
3.身型大小需配合
除了捐贈和受贈雙方的血型需配合外,身型大小亦是其中一個重要考慮因素。就像犖晴的個案,醫生指出最理想的捐贈者身高為167cm,體重40至50公斤,因為肺部大小通常與身型大小相關,若捐贈者肺部太大(例如來自一位壯年男士),未必能配合受贈者的胸腔,變得不適合。至於腎臟和肝臟,一般都沒有這個條件。以肝臟為例,因為不像腎臟的結構複雜,有時更可將它分為兩部分,
以往亦有個案將年輕遺體捐贈者的肝臟分為兩部分,將左外側部分移植到兒童上,將右邊肝葉移植到成人受贈者上,幫助兩名病人。
4.其他身體狀況
除了上述條件,捐贈者生前要十分健康,心、肺功能正常,沒有肺病及心臟病,且非肝炎帶菌者及非吸煙人士(最理想情況)。然而,捐贈者或會因為各種情況令肺部受損,例如捐贈者生前因為其他身體器官不適而住院一段時間,因為身體免疫力較弱,肺部容易受細菌感染,出現肺炎(Hospital-acquired pneumonia)等情況,又或捐贈者生前垂危時曾插喉,令肺部有感染(Ventilator-acquired pneumonia),又或者病人心臟功能較差,導致肺腫等情況,令肺部不適合捐贈。
現時,香港採取自願捐贈器官(opt-in)的政策,器官捐贈屬自願性質,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及醫生亦會尊重死者家人的意願,可是,即使死者生前已在中央名冊登記,臨床上亦適合捐贈器官,亦有約一半家屬最終也會因為希望保留死者全屍或其他原因而反對捐出器官。
要令器官捐贈更普遍,政府或許要有更完善的器官捐贈政策,多點宣傳及公眾教育,消除大眾的疑慮和誤解,例如醫生會否為了器官而放棄拯救病人(當然絕對不會),並且鼓勵有心人士跟家人討論或告知意願,當然若能配合生死教育就更好。近年社會亦有討論香港是否可參考西班牙等國家推行默許器官捐贈 (opt-out)政策,如英格蘭和荷蘭分別在2019及2018年通過新法例,並在2020年起推行默許器官捐贈政策,在英格蘭,18歲或以上的成人除非精神能力不佳或特定原因不符合捐贈條件,若無異議就會自動進入捐贈者名冊上,不過醫生亦會尊重家人最終決定,而荷蘭作法是年輕人在成年時會收到信件,要求提交器官捐贈聲明,若不反對就會成為可行捐贈者。有關opt-in和opt-out的好處壞處及可行性,容後再跟大家討論。
希望犖晴早日康復,平安度過難關,祝福你!
後記:
這新聞讓我想起多年前曾在醫院參與器官捐贈推廣的服務,在那一個多月,曾聽過不少感動的故事,如捐贈者家屬分享他們如何在傷感中作出決定,令至親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延續;器官受贈者分享器官移植對他們的意義,不單重獲新生,新器官更為他們及家人的生活帶來轉變。記得有一個中年男士,接受雙肺移植前,很少出外,因為他平日走兩三步也會喘氣,更遑論行樓梯、做運動,很幸運地他等到有心人捐贈屍肺,從此可以像一個平常人生活、工作,而為了感激捐贈者,他定期參與醫院服務,希望幫助其他病人。但開心的故事並不常見,記得一位女士患有腎病,因為腎功能衰竭,需定期到醫院做血液透析(俗稱洗腎),若身體狀況許可,亦會幫忙推廣器官捐贈,但後期情況變差,需要等候腎臟移植,可惜最後等不到離開了。
不是每人也有重生的機會,而我相信,如果能夠給予別人這個希望,也是一種福氣,所以早年已經決定自願登記中央器官捐贈,並且將意願告知家人(非常重要呀),若有一天不幸身故,希望適用的器官可以捐贈給有需要的人吧。
網上登記器官捐贈:
https://www.organdonation.gov.hk/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孖女科學世界 twins.sci.world>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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