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證科學一定跟罪案有關?

By 孖女科學世界 Twins Science World | 2021-06-04 | 自然科學

法證科學一定跟罪案有關?

Photo from Asmaa Anwer Shehata on Wikipedia (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Burned_dead_body_in_RABIA_Massacre.jpg)

法證科學,英文除了有較常見的Forensic science,還有 criminalistics(注意跟Criminology犯罪學是不同的),當中包含了Criminal(罪犯),而且不少人亦會將法證科學理解成刑事科學(Crime Scene Science),那法證科學是否一定跟罪案有關呢?

之前提及過,法證科學是應用在司法制度上的科學,但這並不代表一定在有罪案發生時才會應用到,涵蓋既範圍可以很廣。當中最容易理解的例子,便是法證人員參與災難遇害者辨認 的工作。當香港或世界各地發生災難如地震、海嘯後等,不同的法證專家便會運用他們的知識及技能,協助辨認遇難者的身分。當死者身份在確認後,在香港,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下稱條例),所有屬於非自然死亡個案,均須報告予死因裁判官,待裁定死因後,裁判官便會通知生死登記官,發岀死亡證。法證人員參與這些死於意外的身份辨認工作,正正反眏法證科學會應用在一些不涉及罪案但牽涉司法制度的事件上。

另外,有不少事件,如強姦案、家庭暴力,都需要經過法證人員進行全面檢驗和分析,加上警方的調查,才能判斷是否真的涉及非法的行為。例如在某處發現有人倒臥在樓梯下,旁邊有一些血跡,可能會邀請法證人員如法醫跟血濺分析專家(Bloodstain Pattern Analysts)協助調查,前者檢查傷勢,對屍體進行解剖,找出死因,後面分析血跡是如何造成,繼而推斷事件是否存在暴力,是人為還是意外等,然後再把報告交給死因裁判官作裁決。

而近月香港頻頻發生的屍體發現案,如浮屍及墮樓案件,部分遺體在被發現時為全身赤裸,又或被綁上重物等,儘管警方在現場初步調查後把案件定性為無可疑,但並不代表調查就這樣完結。假若法醫的解剖報告、法證的化驗報告結果跟警方的調查報告不脗合或有爭議的情況,根據條例,死因裁判官認為有需要便可就該宗死亡個案進行研訊。而第16及20條,亦提及律政司和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都有權利申請召開死因庭去研究死因。

總括而言,法證科學不一定只應用在罪案上,普遍大眾理解成的刑事科學實際屬於法證科學的一部分,大家之後不妨留意多點法證人員在非刑事案件的參與呀。

下圖為死因裁判法庭的工作程序表。

 

有關第504章 《死因裁判官條例》及 死因裁判法庭服務簡介,可分別參閱以下網站: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04!zh-Hant-HK

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or.html#8

另外,法醫人類學家李衍蒨於2019年10月接受了《蘋果日報》的訪問,講解屍體發現後的一般程序,以及解答了一些法醫學問題,詳細內容可到以下網站閱讀: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special/20191031/D4AO3Z66QQFZMOP7MYS5TEVLIU/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孖女科學世界 twins.sci.world>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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